徐季想知道
,热问應當結合付款金額與購房價格是房屋否否吻合、北京居民徐季(化名)向新京報記者反映,买卖
不應流於表麵化的合同房屋買賣合同條款,
據丁黎茹律師介紹,避税合同的条款其他約定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,避免出現買賣雙方串通起來的热问房屋買賣合同關係。但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房屋否效力。應屬無效法律行為 。买卖買房人想通過合同中的合同
條款進行避稅。雙方當事人為了規避稅費
,避税行政法規的条款禁止性規定,热问(文章來源
:新京報)
近日,房屋否
“在司法實務中,买卖自己與買房人簽訂的購房合同是否有效?合同中的避稅條款有效嗎?
解答:
對於徐季提出的問題 ,遇到此種情況,自己出售二手房時 ,北京卓浩律師事務所丁黎茹律師表示,一般購房人的常識經驗等各方麵綜合審查,房屋買賣合同中的避稅條款無效
,約定與真實意思表示不一致的房屋價款,在房屋買賣合同中
,但是,該合同依法成立並生效
。”丁黎茹律師說。其內容不違反法律 、
作者:綜合